對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評價技術要求》已經于2021年5月21日經相關部門批準發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那么關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評價要求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水之源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一、評價原則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的評價應遵循以下原則:設施利用率高;運行成本低,能源消耗、物料消耗低;改善水環境質量,群眾滿意度高,無投訴;運行管理制度健全,安全可靠,運行穩定 ;達標排放或利用,環境治理效果明顯。
二、運行管理要求
1、運行管理制度
運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運行管理制度及規程完善且執行到位,確保廠站安全穩定運行;制定運維手冊,指導廠站運行;設置人員培訓制度,確保運行人員熟悉掌握廠站處理工藝及運行管理方法;檢測化驗室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技術規程,水樣檢測方法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
2、運行維護記錄
運行維護記錄主要包括:應記錄水量數據,包括日處理水量和累積水量數據;應記錄水質檢測數據,有水質在線監測設備的應記錄在線監測的水質數據;應記錄電耗和藥耗數據;應記錄污泥安全轉運臺賬、聯單;應記錄設備維護、檢修、更換等情況。
3、環境與標識
環境與標識主要包括:廠站環境狀況,包括進出水口、廠站內無明顯垃圾,設備間環境整潔、無雜物、垃圾堆放,綠化養護到位等;廠站應設置標識牌且信息齊全,各處理構筑物及設備應設置標識牌;柵渣應及時清理。無隨意堆放現象。
4、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和安全管理體系;針對工藝特點制定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執行到位;制定意外事故應急機制和緊急處理預案;員工在崗期間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有危險場所設置相應安全標志、警示牌及事故照明設施;對各崗位操作人員定期進行有計劃的安全、急救培訓。
三、評價方法
1、評價基本條件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可以在下列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進行評價:
(1)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的評價應該在其通過驗收后進行。
(2)評價周期內未發生較大以上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受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處 罰。
(3)評價周期內未發生負有直接或間接責任的環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環境保護監管部門的處罰。
(4)未達到以上基本條件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可在整改完善后的下一周期進行評價。
2、評價數據的獲得途徑與方法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評價數據要真實可靠,其獲得途徑與方法主要如下:
(1)評價采用的設計數據應由甲方提供,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初步設計批復、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和環保驗收報告等。
(2)評價采用的運營數據應由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規范的檢測方法獲得。
a、污水治理量的計量器具應符合相應的質量標準或規范,并按要求由具有計量檢定資質的機構進行周期性檢定;
b、水質監測方法應符合GB 18918要求;
c、水質采樣應符合HJ493要求,進水取樣或檢測點應設在污泥處理系統回流液之前;
d、應收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評價周期內的各類資料和統計數據;
e、用電量計量數據應與電費繳納憑據一致。
以上是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評價要求的介紹,本文主要介紹了關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果的評價原則、運行管理要求以及評價方法等,如果大家還想了解其評價標準及計算方法的話可以隨時聯系洛陽水之源環保設備有限公司,我們會為您提供標準且滿意的解答。